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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3-10
1月27日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发布,并将于5月15日起正式施行。作为23年来首次全面修订的法规,新《条例》标志着我国药品监管视野已从单纯聚焦“物理工厂”,拓展至覆盖药品的“全生命周期”。此次修订在监管思路上实现了重大突破,核心变化集中在以下几个关键维度:
● 解禁“分段生产”模式:允许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(MAH)将不同生产环节委托给多家企业,但须建立“统一质量保障体系”
● 实施原料药批准证书5年有效期制度:证书逾期未再注册,或上市后评价不合格的,将不予再注册
● 强化MAH主体责任:监管重心向MAH转移,原料药供应商将面临更严格的考核要求
● 强调采购与生产记录的真实性:要求每一批原料都能实现“纸面溯源”,确保可追溯

由此可见,原料药已不再是单纯的化工产品,而是与制剂高度绑定的核心组成部分。新《条例》的落地实施,不仅彰显了我国药品监管部门坚守“质量红线”的坚定决心,更凸显了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核心意义:从原料生产到终端使用的每个环节,都必须得到严格把控。面对全新的监管格局,制药企业亟需调整供应链布局,通过构建多元化、高标准的原料供应体系,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与抗风险能力,以更好地适应药品监管日益趋严的发展趋势。